六盘水市应急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6-16 15:39 字体:[]

为做好2021市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116)精神和要求,结合市应急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本部门重大决策公开、公文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制度规范,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专人统筹协调和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及时收集汇总政务公开资料送局办公室汇总。

(二)强化监督。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责任目标和岗位考核内容,并将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

(三)落实责任。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对接跟进处理解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工作任务

1.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承办科室原则上全文公开答复,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2.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完善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决算公开栏目,分级分类,集中公开预算决算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推动重点工作、收支、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地震地灾科、危化监管科、安全基础科、火灾防汛科、应急指挥中心等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增强对出台各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主动引导舆论,推动政策落实。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高度重视舆情回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突出做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确保涉及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舆情信息,得以及时予以回应。

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强化与宣传、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评估、回应,不断提高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在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投诉咨询、网上办事等栏目,推进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事项网民留言、咨询答复办理工作。

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办公室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根据情况及时回复

10.发挥微信、网站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办公室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及政务新平台集中主动公开,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宣教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完善人事管理、招考、录用、提拔、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人事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宣教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发生。

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办公室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作出执法决定后,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情况信息;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责任部门:地震地灾科、安全基础科、危化监管科

配合部门:法规宣教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结合市应急管理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责任部门:法规宣教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根据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公开

17.抓好微信、移动客户端、门户网站安全技术防范,做好微信、移动客户端、门户网站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工作。

责任部门:应急指挥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