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市应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应急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部门信息,全面推进部门信息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公开,充分发挥部门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不断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市应急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设部门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部门信息公开子栏目,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人事、财政信息、统计信息、计划总结、权责清单、党建工作、部门动态、通知公告、依法行政、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部门文件、重大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减灾、火灾防汛、地震地灾等领域信息1226条,其中,市应急局门户网站公开1053条,“凉都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开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实时关注网站后台“问政互动”栏目,并不断加强对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邮箱等接收渠道工具核查,无申请公开渠道不顺畅及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及时办理等情况发生。2021年,我局共收到1份需要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信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印发《六盘水市应急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根据单位自身职能职责,明确全局12个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要求,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设通知公告、公众参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将安全生产、火灾防汛、重大工程、风险减灾、地震地灾等重点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工作事项,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向社会积极主动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公众对部门信息工作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市应急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审核制度》,不断规范市应急局门户网站、“凉都应急管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管理。明确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市应急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管理;明确法规宣教科安排专人负责“凉都应急管理”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强化信息审核发布维护,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信息发布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分管领导把关后提交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负责高效、快速、准确、便捷发布信息的信息管理维护机制。通过多措并举,多方施策,并积极参加市电子政务办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等方式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五)监督保障

1.加强领导。因局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调整,印发《市应急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法规宣教科负责人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强化监督考核及责任落实。为压实工作责任,市应急局办公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各科室(中心)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自本科室(中心)政府公开信息生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公开信息内容,报送办公室联络员处公开。

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对接跟进处理解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科室(中心)和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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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工作动态、新闻简讯、领导调研等信息代替公开内容,公开内容不精准,政府信息公开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的现象。下一步,市应急局将围绕工作主责主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学习领会,对标对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措施要求,根据标准规范清单,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应急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行推进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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