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终止低温雨雪凝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6 18:17 字体:[]

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六盘水市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12月15日18时终止于2024年12月14日9时启动的低温雨雪凝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全市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转为常态。

各市(特区、区)、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凝冻灾害的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队伍准备和值班值守等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和联合会商,在下一轮低温雨雪凝冻灾害性天气来临时,视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协调联动,全力做好抗凝减灾救灾工作。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