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六盘水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 2024-07-09 17:36 字体:[]

一、执法基本情况

(一)现场执法检查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市应急部门对119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273家次,已复查验收241家次。从各市(特区、区)来看,市应急局对18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20家次,已复查验收15家次;六枝特区应急局对29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51家次,已复查验收49家次;盘州市应急局对57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61家次,已复查验收153家次;水城区应急局对28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28家次,已复查验收28家次;钟山区应急局对5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3家次,已复查验收13家次。

(二)查处事故隐患情况。查处事故隐患2065条,已完成整改1964条,整改率95.12%(到期整改率100%);查处重大事故隐患3条,已完成整改3条,整改率100%。

(三)事故查处情况。2024年上半年,全市非煤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盘州市应急局对事故发生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52.5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行政处罚情况(事故处罚除外)。全市应急部门共对9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18.74万元,对3家非煤矿山企业“一案双罚”。其中,市应急局对2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2.7万元,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一案双罚”;六枝特区应急局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1.7万元;盘州市应急局对2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8.2万元,对2家非煤矿山企业“一案双罚”;水城区应急局对4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6.14万元。

二、执法重点内容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矿山隐蔽工作面和监测监控系统造假专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及汛期防治水、矿山”双全日”等工作部署,是否按照设计生产和作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操作规程修订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差距。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理解有偏差,仅对文件进行学习,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落实措施。

(二)外包工程管理有差距。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与外包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存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对外包单位安全监督检查、考核不细致等问题,履行发包方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

(三)隐患排查治理有差距。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双全日”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欠佳,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均未自查出重大事故隐患。非煤矿山上级公司对下属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内容仅限于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未结合季节特点或矿山类别对地下汛期防治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和定期调度。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严格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整改。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切实将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假整改等行为,持续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二是持续排查整治潜在风险隐患。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纵深推进“防风险、促发展”和“双全日”工作,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紧盯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难点,落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深入推进重大灾害防治、顶板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认真抓实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治理、基层基础等,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严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