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关于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9 17:47 字体:[]

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加之进入汛期,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耦合概率增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严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此次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安委办负责统筹,检查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区市、重点行业领域,各区市、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对风险隐患发现一批、治理一批、警示一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有序可控。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矿山领域。地下矿山: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积水区及周边地表水系的巡检、排查,做好疏水与排水系统的检查维护,落实汛期矿山安全防范。是否健全完善各类水害专项应急处置方案,落实“雨季三防”和“三专两探一撤”工作措施;是否加强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等系统管理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露天矿山:是否对采场、排土场周边及内部的截洪沟、排水沟、排水渠进行全面清理和疏浚;是否对高陡边坡实施监测监控;是否对作业面浮石、伞檐进行治理。

2.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城市道路、乡村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及船舶渡口是否安全度汛及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客运企业动态监控管理、驾驶员汛期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车辆技术状况维护情况;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电子运单使用、液体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情况;货车超载超限及非法改装整治情况。

3.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工作方案、极端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老旧危房及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是否做好施工现场场地和道路的排水系统检查,搞好施工现场场地和运输道路排水;是否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起重吊装、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是否对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按程序审批论证和组织施工。

4.文体和旅游领域。重点检查文体和旅游行业及六盘水夏季马拉松赛事、消夏文化避暑旅游季系列活动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A级旅游景区特种设备、玻璃栈道、“网红桥”、滑道、水上游乐等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涉及森林防火、防汛、地灾的文体和旅游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问题;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文博场馆、互联网服务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用电用气用火内控管理不规范,未落实设施设备责任人的问题。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危险化学品:针对汛期灾害的特点,重点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防雷防静电设施、排水设施、检测报警和联锁设施、喷淋设施以及防晒、防潮、防雨设施完好有效情况的检查排查。烟花爆竹:重点督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是否存在“四超两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行为;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是否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6.水利工程领域。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项目是否存在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是否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是否编制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安全度汛要求;是否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对水库大坝、淤地坝、溢洪道、放空设施以及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7.油气管线和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加强管线沿途汛情监测和巡护值守,防止因暴雨洪水引发滑坡、坍塌等导致的管道泄漏事故发生;是否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强化燃气管网隐患排查,严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引发事故。

8.工贸领域。重点排查各类工作场所、隐蔽工程、坑槽沟池,液氨罐、围挡等外部安全环境,严防爆炸、毒害气体泄漏和料仓、厂房、墙体等坍塌、掩埋,以及内涝、淹没、雷击、触电等事故。

9.其他行业领域。除以上8个重点行业领域外,校园安全、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物流、电力、铁路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五落实”要求,闭环整改。

四、组织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组织人员至少开展1次全面隐患排查,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立查立改,及时消除隐患。

(二)专项检查。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研究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全面分析研判,精准查找痛点、难点、堵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在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同步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

(三)综合督查。市安委办成立5个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各督查组每月围绕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旅游等重点领域,至少组织开展督查1次,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交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结合实际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台账清单,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市安委办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定期调度掌握各级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进行全市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请各督查组和各市直部门每周五17:00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专报,内容包含督查工作组织情况、检查单位及企业名单、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清单、提出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等。(联系人:喻恒松;联系电话:0858-6368368)


附件:全市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人员名单



六盘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全市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人员名单

为确保全市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扎实有序、高效推进,特成立5个督查组。

(一)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六枝特区)

组  长:吴文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忠明  市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各1人

联络员:龙  辉,车辆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

(二)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盘州市)

组  长:张  良  市能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广生  市应急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各1人

联络员:毕  恒,车辆由市能源局负责保障。

(三)第三督查组(负责督查水城区)

组  长:陈  威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韦兴国  市应急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各1人

联络员:赵应川,车辆由市应急局负责保障。

(四)第四督查组(负责督查钟山区)

组  长:刘孟攻  市水利水电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牟绍璞  市应急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各1人

联络员:黄  玮,车辆由市水务局负责保障。

(五)第五督查组(负责督查六盘水高新区)

组  长:龚申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蒋弟明  市应急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市公安交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各1人

联络员:陈元勋,车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