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构架及工作职责
一、现场指挥部
(一)组织构架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相应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卫健局局长、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和事发地市、特区、区委书记、市、特区、区长,以及军分区、武警、消防等现场主要负责同志。
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新闻发布组、抢险救援组、应急专家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运输保障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9个工作组。
(二)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审定灾害现场处置方案。
3.提请市委、市政府或省应急厅协调市外救援力量支援抢险救援处置。
4.实时召开会议评估抢险救援风险,视情优化现场处置方案。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阶段性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6.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提出终止抢险救援意见建议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7.审定向社会公布的抢险救援处置信息。
8.抢险救援结束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抢险救援工作总体情况。
二、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一)组织构架
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局局长
副主任:市政府联系相应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特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局局长。
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市应急局,事发地政府办公室、应急局工作人员组成,并根据需要抽调事发地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市现场指挥部领导开展灾害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执行现场指挥部决定、指令,协调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做好灾害处置工作。
2.做好省工作组对接和有关保障工作。
3.督办、落实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4.收集各工作组联系方式,及时传递公布市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和有关信息。
5.明确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驻扎区域,指定队伍、装备、物资等集结地点。
6.实时调度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汇报。
7.协调市外救援力量救援。
8.协调解决各工作组遇到的困难。
9.起草领导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阶段性救援工作情况报告、救援工作总结报告等有关文件。
10.代拟市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会议讲话稿,整理省、市有关领导赴现场讲话,起草市现场指挥部会议纪要,做好会务工作。
11.现场来电、来稿等文件资料以及各工作组相关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12.汇总整理市现场指挥部大事记,编辑抢险救援处置工作简报。
13.制定现场工作报告制度、联络制度、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资料管理制度、会务筹备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14.负责抢险救援现场保密工作。
三、新闻发布组
(一)组织构架
组长: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
副组长:事发地宣传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抢险救援组组长、应急专家组组长、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事发地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事发地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媒体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现场各媒体工作者的登记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活动。
2.对所有现场媒体报道的新闻稿件和向上报道的信息、图片进行统一把关,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
3.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召开现场新闻发布会。
4.及时掌握各类媒体对事故救援处置的反应。
5.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正确引领舆论导向。
6.密切关注境内外媒体对事件报道的情况,实时掌握网上网下舆情动态,对模糊性言论及时进行廓清和引导,对煽动性、倾向性及血腥、谣言、炒作类信息及时通知公安网监部门管控处置;对发表不当言论者,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向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送新闻宣传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有负面、不实信息报道,立即报告市现场指挥部。
8.总结救援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收集汇总本组所有工作资料。
四、抢险救援组
(一)组织构架
组 长:市应急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消防、军分区、武警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相关负责同志
成 员:由市和事发地应急局工作人员和消防、军分区、武警以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二)工作职责
1.根据灾害类别和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影响范围等,评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救助物资等应急资源需求,分批次调集专业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或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专家进行现场勘察,研判救援风险,制定现场搜救方案,制作灾害现场分区图、救援组织指挥架构图、救援现场作战部署示意图、救援力量装备编队编组方案、搜救指挥架构图。
3.展开搜救行动,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抢险进展、人员搜救、风险变化等情况,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变化立即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方案调整建议。
4.做好抢险救援队伍管理,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将救出人员移交医疗救护组,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6.收集汇总救援队伍、救援装备投入情况和搜救进展情况,向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反馈,一旦搜出被困人员,立即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
7.根据搜救情况,适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提出终止救援建议,并提交相关依据。
8.总结抢险救援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收集汇总本组所有工作资料。
五、应急专家组
(一)组织构架
组 长:市应急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分管领导
成 员:由住建、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工作人员,相关专家及专业机构的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根据灾害种类、救援需求、救援风险等组建满足抢险救援需求的应急专家组。
2.对现场进行勘察研判,分析灾情发展趋势,评估风险等级,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3.提供现场地理信息、地质条件、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等基础数据信息。
4.参与现场搜救方案的制定。
5.收集汇总专家组工作进展情况,向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反馈,一旦勘察发现重大险情,立即通报现场搜救组,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
6.适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提出终止救援建议,并提交相关依据。
7.总结抢险救援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收集汇总本组所有工作资料。
六、医疗救护组
(一)组织架构
组长:市卫健局局长
成员:市和事发地卫健局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市和事发地医疗机构专家和业务骨干立即赶赴现场。
2.接收搜救出的受灾人员,安排优势力量救助伤者。
3.救援现场以及可能影响区域、人群的疫病防治和控制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的安全情况。
5.收集汇总医疗资源情况和受灾人员救治情况,向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反馈,一旦出现新的伤亡、发现疫情立即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
6.总结抢险救援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收集汇总本组所有工作资料。
七、安全保卫组
(一)组织构架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武警六盘水支队相关负责人
成员:市和事发地公安局和武警六盘水支队相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拉出两道闭合警戒线,划出核心救援区、现场指挥区、外围保障区。
2.清理警戒区域内受威胁群众,并妥善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3.核准被困人数,核实被困人员身份,比对遇难者遗体DNA,确认死亡人员身份。
4.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护。
5.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核查情况,向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反馈人员核查、信息比对以及灾区秩序维护工作情况。
6.总结抢险救援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收集汇总本组所有工作资料。
八、运输保障组
(一)组织构架
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水城公路管理局局长,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车务段、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水城高速营运中心主要负责人。
成员:市和事发地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城公路管理局、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水城高速营运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做好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优先保障指战员、救援队伍、救援装备的通行。
2.做好受灾害影响道路、铁路、桥梁、大坝等重要设施实施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现场。
3.开设通往现场的“绿色通道”,确保所有参加救援处置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免费通行。
4.当通往现场的道路中断时,立即组织做好抢通保通工作,保障“生命线”畅通。
5.协调车辆、火车、飞机保障救援队伍、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受灾人员、救援人员的运送和转移,做好运力的整筹、协调和储备工作。
6.向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反馈投入运输车辆数量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7.总结抢险救援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收集汇总本组所有工作资料。
九、环境监测组
(一)组织构架
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市和事发地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
(二)工作职责
1.排查确认灾害现场污染源,评估因灾造成污染的风险和可能受影响范围。
2.灾害现场环境和周边流域、饮用水水源点等的监测工作,制定监测治理方案。
3.清理治理抢险救援中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染源。
4.指导县级政府制定现场环境恢复计划和方案。
5.做好应对因灾引发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做好环境次生、衍生灾害的防治工作准备。
6.向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环境监测报告、评价报告等,一旦发现重大污染源或可能引发环境事故的隐患风险,立即通报现场搜救组、后勤保障组并报告市现场指挥部。
7.总结抢险救援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收集汇总本组所有工作资料。
十、后勤保障组
(一)组织构架
组长:事发地人民政府常务副市(区)长
副组长:事发地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员:由事发地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提供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有关人员办公室设备、饮食、住宿、交通工具、装备用油、移动厕所、移动垃圾箱、临时浴室等。
2.负责救援现场的供电、照明和供水等的保障以及受损设施设备的抢修工作。
3.负责救援现场的移动通信信号和网络的保障,应急指挥网络的搭建以及受损通讯设备的抢修工作。
4.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案,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5.负责遇难者家属的安抚,遇难者遗体的处置和保险赔付工作。
6.做好灾情的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
7.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工作。
8.做好因抢险救援临时征用房屋、占用农田、用电用水等的补偿补助工作。
9.总结抢险救援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收集汇总本组所有工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