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首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6日 |
违法主体 |
贵州首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违法类型 |
安全评价机构类违法违规案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六盘水)应急罚〔2024〕危化3号 |
违法简述 |
依企业申请,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11月6日,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对《六盘水忠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盘州市鸿通综合能源站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违法事实:贵州首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六盘水忠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盘州市鸿通综合能源站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中关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漏项,存在明显重大疏漏。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1号令)第三十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1号令)的规定,决定给予贵州首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作出限期改正,并处伍仟元人民币(¥5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