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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应急罚〔2024〕工贸5-2号 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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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涂某某的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9日

违法主体

涂某某

违法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行政处罚书文号

(六盘水)应急罚〔2024〕工贸5-2号

违法简述

2024年8月1日,市应急局联合水城区应急局到贵州省六盘水市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阳极车间正在从事金属热切割作业人员李某提供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通过查询无相关信息;2.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问题隐患。8月1日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涂某某作为贵州省六盘水市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科科长未履行职责,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的违法行为。

涂某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按照《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细则第5项“未履行2项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涂某某处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9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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