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六盘水市钟山区双凤横塘矿的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26日 |
违法主体 |
六盘水市钟山区双凤横塘矿 |
违法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六盘水)应急罚〔2024〕非煤5号 |
违法简述 |
2024年8月9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到六盘水市钟山区双凤横塘矿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从地面入井的动力电缆、井下各平巷动力电缆、通信电缆、安装在井下的视频监控设备、应急广播、照明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主排水泵、提升钢丝绳等均未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8条行为。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判定,8条行为属于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细则第29项的规定,对六盘水市钟山区双凤横塘矿处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元)罚款。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