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六盘水市钟山区青山矿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27日 |
违法主体 |
六盘水市钟山区青山矿业有限公司 |
违法类型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六盘水)应急罚〔2024〕非煤4-1号 |
违法简述 |
2024年8月24日,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六盘水市钟山区青山矿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2024年8月24日早班《出入井检身登记表》登记有6人入井(兰某波、赵某、匡某、李某全、杨某平、张某南),监测监控系统显示有5人入井(高某忠未在出入井检身登记表登记,李某全、杨某平未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入井)。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细则第76项的规定,对六盘水市钟山区青山矿业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罚款。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