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六盘水恒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4日 |
违法主体 |
六盘水恒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违法类型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六盘水)应急罚〔2024〕非煤3号 |
违法简述 |
2024年8月16日,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六盘水恒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六盘水恒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对《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90662966082F)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为“***”,现法定代表人为“**”),但未在《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原主要负责人为“***”,现由法定代表人“**”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其行为违反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细则第126项的规定,对六盘水恒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贰万贰仟元(22000元)罚款。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