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付某的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28日 |
违法主体 |
付某 |
违法类型 |
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六盘水)应急罚〔2024〕非煤2-2号 |
违法简述 |
2024年6月12日,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上海宝意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水城县新发锰矿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海宝意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贵州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签订《水城区新发锰矿附属设施工程》工程承包合同,上海宝意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包方)未与贵州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行为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和《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细则第31项、第165项的规定,对上海宝意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水城县新发锰矿主要负责人付某处人民币肆仟元(4000元)罚款。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