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执法检查情况。截至12月1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119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462家次,已复查验收322家次。从各市(特区、区)来看,市局对32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40家次,已复查验收32家次;六枝特区对28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01家次,已复查验收88家次;盘州市对48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256家次,已复查验收135家次;水城区对36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68家次,已复查验收62家次;钟山区对7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37家次,已复查验收37家次。
(二)查处事故隐患情况。查处事故隐患2750条,已完成整改2509条,整改率91.24%;查处重大事故隐患14条,已完成整改6条,整改率42.86%。
(三)事故查处情况。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
(四)行政处罚情况。全市应急部门共对35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57.2万元,对6家非煤矿山企业“一案双罚”。其中,市局对6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10.8万元,对4家非煤矿山企业“一案双罚”;六枝特区对5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11.4万元,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一案双罚”;盘州市对17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24.3万元,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一案双罚”;水城区对6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8.78万元;钟山区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行政处罚2万元。
二、执法重点内容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重点对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非煤地下矿山顶板和通风突出风险专项整治、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及非煤矿山“双全日”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矿山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矿山安全度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操作规程修订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企业隐患排查不够深入细致。因工程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导致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仅表现在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排查主要依靠政府部门开展的执法检查。
(二)安全教育培训规范性不够。部分矿山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实行一人一档,存在学时不足、内容无针对性等问题,部分企业未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国家、省、市监管监察部门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列入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负有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楚,员工技能培训不足,导致一线员工现场作业凭老经验、老办法,习惯性违章依然存在。
(三)对于上级派发文件精神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彻底。部分企业对于派发文件处理流于形式,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仅仅满足编制实施方案,并无实质后续行动;部分企业对汛期安全应对工作重视不够,未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演练。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以“防风险、促发展”、非煤矿山“双全日”、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为抓手,聚焦主要负责人履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对企业自查发现的18条、部门检查发现的14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赴现场逐一销号,全力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三是紧盯高风险矿山严查制度落实。非煤地下矿山聚焦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自救设施设备、防灭火、顶板、通风管理、应急机制、安全培训等重点内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重点内容,同步开展办公楼等地面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岁末年初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露天矿山聚焦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边坡管理、钻爆管理、运输管理等重点内容,重点整治违反设计规定建设,边建设边生产、边技改边生产,违规布置多作业点作业,边坡角超设计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