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特区、区)、市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2.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六盘水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按要求牵头建立与国家、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实施灾情发布;
5.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人民政府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市、特区、区)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按规定负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的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11.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特区、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规划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应急厅的决策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
1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内设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具体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和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市救灾捐赠接收办公室)、规划科技和信息化科、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政务服务科)、人事科。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含: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包括六盘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盘水市防震减灾中心、六盘水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六盘水市救灾物资保障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107人,其中行政(参公)编制70人、事业编制37人。2021年12月底,在职职工82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参公人员24人、事业人员23
人),离退休职工22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3230.65万元,较上年的2311.93增加918.67万元,主要是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和预算口径的变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382.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5.64万元,较上年减少463.95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3230.65万元,较上年的2311.93万元增加918.72万元,主要是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增加。从支出功能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3万元,较上年减少4.58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14.01万元,较上年增加26.06万元,主要是缴纳政策的调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89.16万元,较上年增加911.58万元,主要是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他支出35.64万元,主要是省应急厅拨入的应急演练工作经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3230.65万元,较上年的2311.93万元增加918.72万元,主要是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135.64万元(省级安全示范建设资金100万元、其他资金35.64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5.0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3万元,较上年减少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01万元,较上年增加26.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89.16万元,较上年增加811.5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3230.65万元,较上年的2311.93万元增加918.72万元。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502万元,较上年增加89.86万元;项目支出1693万元,较上年的899.79万元增加793.21万元;其他支出35.6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3万元,较上年减少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01万元,较上年增加26.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89.16万元,较上年增加911.58万元;其他支出35.6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95.00万元,较上年的2311.93万元增加783.07万元,主要是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095.00万元,较上年的2311.93万元增加783.07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3万元,较上年增加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01万元,较上年增加26.07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基数的调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89.16万元,较上年增加811.58万元,主要是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3095.00万元,较上年的1712.34万元增加1382.66万元,主要是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502.00万元、项目支出1593.0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3万元,较上年增加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01万元,较上年增加26.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89.16万元,较上年增加811.5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按经济分类)(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502.00万元,较上年的1412.14万元增加89.8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增加和预算政策口径的变化。从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02.25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738.20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61.05万元、住房公积金114.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50.1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91.4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2.22万元、劳务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6万元、维修费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8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1.27万元、退休费48.31万元)。从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1202.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0.79万元、津贴补贴383.39万元、奖金19.52万元、绩效工资24.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8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64万元、住房公积金114.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16万元(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13.78万元、差旅游费50万元、工会经费11.47万元、福利费14.27万元、其他交通费55.9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2.22万元、劳务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6万元、维修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6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27万元、退休费48.3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牌号:贵B98200、贵B98201、贵B98202、贵B98289、贵B98298),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96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主要是预算政策和预算口径的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较上年增加7.5万元,增加主要是因为预算政策和预算口径的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2.36万元,增加主要是因为预算政策和预算口径的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2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131.86万元。其中: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50万元、劳务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维修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6万元。
(二)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022年,本部门未安排有效衔接资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用于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及装备的采购,预计在2022年10月底前采购完毕。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2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3个,项目名称分别是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350万元、救灾救助资金143万元和市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资金1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5辆,账面价值163.19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1526.76平方米,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3台(套),账面价值264.59万元,目前,由本部门自用。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2年,本单位无其他国有资产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