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1 19:27 字体:[]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6月11日16时至6月12日16时,我市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区中南部等地部分乡(镇、街道)有暴雨(50~8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30~50毫米。上述地区局地伴有雷雨强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根据《六盘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2024年6月11日18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防汛应急响应,做好最充分的防汛准备;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做好应急队伍、物资、通信等应急抢险救援准备;要启动气象、水文滚动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要认真落实江河洪水、城乡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防范应对措施,强化雨情水情监测预报,强化水库电站、山塘、城镇易涝区、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尾矿库(灰渣坝)、矿山矿井、在建工程、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景区景点、工棚、危旧房屋等高风险区域巡查防守,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