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2 15:51 字体:[]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组织应急、气象、水务、水文水资源等部门会商,本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已结束,全市江河湖库汛情平稳。根据《六盘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5月20日10时起终止自5月14日18时启动的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全市防汛减灾工作转入常态。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和汛情发展变化,适时组织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力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20日